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465533223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邮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裕龙石化产业园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道路桥梁绿化工程-纬二路、裕龙大道延长段道路工程) |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2#岛 |
山东裕龙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纬二路、裕龙大道延长段,及其配套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及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纬二路西起2号路,东至环岛东一路。裕龙大道延长段西起纬一路,东至纬二路,道路全长0.97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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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施工期在现场设置围挡、洒水压尘、物料集中堆放、施工道路硬 化、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降尘措施。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运营期主要采取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 废水:施工期不设置临时办公场地和宿舍,生活营地依托于岛外村庄,施工营地人员粪污经旱厕收集定期外运沤肥,不外排。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经施工现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回用于筑路回填。 生态:开挖建设尽量避开雨季,修建临时性围墙封闭施工。加强绿化恢复,临时性设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拆除,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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